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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印章都有哪些法律效力?

  印章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每个印章都有其使用范围,如果印章使用错误,可能导致盖章文书的效力存在瑕疵。那么在公司中常用的印章都有哪些呢?使用范围中又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公章
  公章是公司所有印章中权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公章除了特别规定以外(比如财务中有些规定只能加盖财务章和法人章),可以用于单位内外一切事务上,只要加盖了公司的公章,则代表公司对盖章内容的认可,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章
  严格来说,法人章应该叫法定代表人章。在法律上,设立以后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因此,加盖法人章的行为不是自然人个人的行为,而是公司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加盖有法人印章的话,以此可确认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如果法人章所有者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则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意思表示,印章所有者必须此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章一般和财务章一起用于银行预留印鉴,公司出具票据时一般也需要加盖法人章。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公司在对外签订合同时,除非合同中有条款明确约定必须同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合同才生效,否则只需要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加盖法人章与否对合同的效力没有任何影响。

 

  合同专用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专用章,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公司;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章是专用的,即只能加盖在合同上,加盖在合同之外的文件上是无效的。

 

  财务专用章
  在涉及公司财务事项时,一般加盖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主要用途为与法人章一起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部门专用章
  有些大公司还专门刻制了部门专用章,例如采购专用章、行政专用章等,在公司内部,这些章具有一定效力。但是,部门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对外的效力就存在很大问题。
  因此,公司在对外活动,尤其是签订合同中应该注意,要拒绝对方公司这种部门章,要求对方公司在合同中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电子签名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因此,电子签名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那么,既然印章这么重要,公司该如何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呢?
  第一,应建立公章使用登记表,合同专用章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盖章,合同复印一份交财务,合同原件由专人保管,将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分开管理。
  第二,对外出具的函件、法律文书使用公章应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将公章带出公司,领用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领用理由、日期及归还日期等情况并提请总经理审批同意。
  第三,需要签名和盖章的文件,应先签名后盖章。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纸张、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加盖时,应注意落款单位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图形清晰,对多页的合同等文件要盖骑缝章。
  第四,明确印章管理人员的职权,未依规私盖印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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